根据盐师院学〔2023〕14号《关于开展2023年度“奋进奖学金”评选工作的通知》有关规定,本着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”原则,严格按照评选标准,经学生申请,并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,学院党政领导讨论决定,现将获奖学生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3天,自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3日,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至学工办417反映。
化21(2)化学S 张楠
化21(8)化学S 冷雨
根据盐师院学〔2023〕14号《关于开展2023年度“奋进奖学金”评选工作的通知》有关规定,本着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”原则,严格按照评选标准,经学生申请,并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,学院党政领导讨论决定,现将获奖学生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3天,自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3日,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至学工办417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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